2008年8月11日上午,枣庄市山亭区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挂临沂号牌(鲁Q-47469)的农用运沙车与一辆中巴客车相撞,当场造成9人死亡、1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市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临沂市委副书记张务锋作出了重要批示:“车祸猛于虎,防范胜于救灾”,同时,要求农机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为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奥运会和即将到来的“三秋”生产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8月18日,临沂市农机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吸取枣庄“8.11”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结合当前农机工作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以来,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大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拖拉机无牌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限、非法改型、改装,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章行为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别是手扶拖拉机载人串亲赶集最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农机事故。各县区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绷安全弦,积极研究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工作措施和意见落实到位,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农机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是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关。按照农业部令第42号的要求,从驾驶人申请条件到考试、发证、换证、补证、注销、审验都要按照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考试过程中的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甚至不经考试就发证。
二是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注册登记业务,表中内容填写要详实、规范,技术数据要准确。年度检验要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996)的有关规定,安全检验项目按照《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468-2004)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缺检、漏检项目,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状态。
三是要严把教育培训关。按照农业部、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保证培训课时和培训内容符合农业部培训大纲的要求,从根本上减少人为因素而发生的农机事故。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提高挂牌率、检验率和发证率。
三、强化措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省办编制印发了《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已转发各县区农机局),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理操作规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县区可组织一次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或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