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总站介绍  行业新闻  重点项目  社会化服务  地方信息  政策法规  产品名录  农机一站通  市场动态  大家博客  推广协会  农机统计
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信息 -> 地方信息 ->正文


自治区农机部门开展国家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网上申报暨农机产品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发布日期:2008年8月19日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字体: 】    【关闭】   

    能否实施好2009年国家购置补贴政策,组织申报好《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是关键。为了确保更多适合我区自然条件要求和农业产业与农机装备结构调整需求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如期申报并进入第二轮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使我区更广泛的农牧民享受到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福祉。自治区农机局委托新疆农机实验鉴定站继全国培训会议之后及时于2008年8月13—15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一期《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网上申报暨农机产品质量管理培训班。来自全疆各地50余家农机生产企业的70余名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接受了强化培训。

  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2006—2008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今年年底将要到期,2009年起进入的第二轮目录申报的形式有所变化,内容有所增加,要求也有所提高。首先,《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在规范《目录》申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申报工作的难度相应增加,对所申报产品数据的准确度和对网络操作能力的要求相应提高,要求必须配备熟悉计算机和互联网知识的人员。由于受理截止日期后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事宜,所以要求各申报企业必须在2008年9月30日以前完成产品的申报工作。其次,对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获得鉴定证书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申报的产品企业须具有500台以上年生产规模,应获得省级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其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三种产品在2008年6月1日以后获得的鉴定证书应是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对于泵、机动脱粒机、内燃机、饲料粉碎机、棉花加工机械等进行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和植保机械、功率不大于18.40kW(25马力)的轮式拖拉机等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第三,对于落后的趋于淘汰的机具不予受理。第四,对农机产品的分类要求更加科学、规范。按照农业部即将公布的《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划分,走向标准化管理。

  培训班聘请了有关农机管理和技术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就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和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政策、申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专题进行宣传与强化培训,网上申报目录的操作方法还上机进行了演练。并借此机会对农机产品生产条件、标准化生产和产品售后三包服务等企业在农机产品鉴定方面涉及的技术和管理要求进行了再培训。通过培训,企业人员了解了政策、明确了目标、掌握了方法、增强了申报国家目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全面完成我区第二轮国家目录的申报工作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 提交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亚里坤.沙吾提  责任编辑: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吴传云 )    
【字体: 】    【关闭】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排行

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版权所有  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  电话:010-67634171
技术支持:北京华丰农业工程开发公司
ICP备:05567033  中国农机推广博客腾讯群号:61270407 会员制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