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总站介绍  行业新闻  重点项目  社会化服务  地方信息  政策法规  产品名录  企业名录  市场动态  大家博客  推广协会  农机统计
您的位置:首页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延长《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印制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字体: 】    【关闭】   

  农机管[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平阳县复合彩印厂和保定五四三印刷厂:

    自2005年4月1日起,全国启用了统一的“○五”式拖拉机号牌和登记证书等,并将平阳县复合彩印厂和保定五四三印刷厂确定为《拖拉机登记证书》的定点印制企业,限期3年。经研究,我司决定将平阳县复合彩印厂、保定五四三印刷厂定点印制《拖拉机登记证书》的期限延长至2009年4月1日,有关要求按《关于委托印制<拖拉机登记证书>的函》(农机监[2005]04号)的规定执行。望两企业严格质量管理,保证按时按需供货,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定期将印刷数量等情况报我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部门要加强牌证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组织统一在定点企业订制证书,及时清算货款,切实做好《拖拉机登记证书》的订制、发放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 提交人: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白世铭  责任编辑: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吴传云 )    
【字体: 】    【关闭】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排行

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版权所有  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  电话:010-67634171
技术支持:北京华丰农业工程开发公司
ICP备:05567033  中国农机推广腾讯群号:35443569 会员制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