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邹城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已达到60.1万千瓦,农机固定资产总值4.9亿元,有农用拖拉机5750台,大中型作业机械达2.5万台(套)。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新时期开创农机工作新局面,近期我们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就我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通过汇集整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镇(街)农机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我市镇(街)农机管理服务机构为行使行业行政管理的事业编制,在镇(街)机构改革中,镇(街)农机管理服务站由以前的17个改为现在的15个,现有镇(街)农机管理服务人员52人。多年来,镇(街)农机管理站的建立,为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和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我市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村级集体农机服务组织现状:在邹西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村集体作业队也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全市共有村集体作业队270个,他们在农忙季节统一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方便了群众,作业效率也很高。
3、农机大户发展状况:农村改革以后,农村涌现了一大批专门从事运输和农田作业的农机大户,目前,全市农机大户已发展到360个。近年来,出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他们不断加大了大型农机具投入,目前全市360个农机大户拥有大型拖拉机683台,联合收割机768台,配套机具1719台(件),每年作业收入达到2185.6万元,纯收入808.67万元。
4、农机作业合作社:我市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不断探索农机服务产业化的新路子,继续深化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相继注册成立了太平镇长旺新农作服务合作社、城前镇阳光农机服务合作社、石墙镇承贵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等规范化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我市农机作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1个,从业人员94人,国定资产达1420万元,每年作业收入达到374.4万元。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7个,从业人员79人,国定资产达1270万元,每年作业收入达到294.4万元。各合作社充分发挥集团优势,进一步带动了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的转移,机手一个人忙不过来,合作社可以安排其它会员帮忙,确保了不误农时,机具利用率得到了有效保证,降低了使用成本,提高了作业效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象太平镇长旺新农作服务合作社成立后,作业成本显著降低,效益明显提高,他们也做到了让利于民,每亩作业价格都比市场价低5元钱,还为烈军属、困难户提供免费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发展资金不足。由于农业机械一次性投资较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其发展仅靠个人投入是有限的,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引导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尚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缺乏扶持资金;由于合作社等组织没有什么抵押物,在银行贷款上也比较困难。
2、基础设施差。(1)场地不足。农业机械的使用季节性强,为保证机具技术状态,使用后需及时保养入库。但是,调查中发现,由于场地不足,很多农机户只能露天放置,特别是近几年大型机械发展迅速,场地不足的问题,影响了农机管理水平和农机生产效益的进一步提高。(2)机耕道路情况差。目前农村现有的机耕道路都还是70年代修建的,但大多数机耕道路均已受损遭到破坏,导致农机下田作业困难。
3、燃油供应紧张,农业用油得不到保障。“三夏”、“三秋”农机生产时间集中,机械集中,柴油需求量大。而目前柴油价格不断大幅上涨,虽然作业价格有所提高,但远不能弥补油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农机户作业收益下降成了不争的事实。虽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但由于受供应计划等的限制,但效果并不理想,加油难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如中石化济宁公司“三夏”期间对邹城市的供油计划仅为每天50吨,虽然专门拿出一半用于农机作业用油,但是这于每天5000-6000的上阵机具数量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
4、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缺乏具体的指导。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由于农机服务合作社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机手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总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尚缺乏具体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或配套法规。
三、对策和建议
党和国家对农业十分重视,出台了农机化促进法,这是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大力发展农业机械这项重要科技生产力的纲领性法律,使农机化工作有了法律保障。党的十七大作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既为农机化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抓住这个机遇,调整思路和采取对策,是摆在我们农机工作者面前非常重要的课题,针对我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采取措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要争取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切实把发展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纳入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农机发展经费,用于扶助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信用贷款方面要给以农机专业合作社政策倾斜,设立专项贷款项目。
4、要积极号召和鼓励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工商业者、企业家向农机化产业投资,创办农机实体,并对投资者给以一定的优惠和扶助政策,以加快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形成与发展。
(二)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将农机服务组织所需场地纳入镇村规划,建设农机大院及其库房等设施。
2、要修缮和扩建农村机耕道路,便于机械作业。
(三)保障农机作业用油
1、建议政府责成石油、供销等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做好油料储备,并对“三夏”期间农用柴油市场适当进行行政干预,以保障“三夏”期间的农机作业用油的供给,保证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不会因油价上涨而带来损失。
2、建议政府积极组织石油、供销、农机等部门加大对加油市场的检查力度,一是检查加油站是否按规定保证农机用油供应;二是检查加油站是否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三是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其它违规销售情况。切实保障“三夏”、“三秋”农机生产用油,保护农民的利益,服务“三夏”、“三秋”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3、要建立农用柴油供应服务体系,将农用柴油与道路交通用油分开,在各加油站专设农用柴油专用窗口,参照北京、浙江、江苏、辽宁、吉林等地作法,由农机、石油石化公司根据全县农机具拥有量及种植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农忙专用柴油供应方案,石油供应公司按供应方案及时组织油料,机手凭农机和石油供应公司联合核发的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凭证(农机供油卡)及本人身份证或行驶证到指定加油站购油,可允许机手自备油桶灌装,供应价格不得高于油站零售价格。
(四)及时出台配套法规
建议上级业务部门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或配套法规,便于农机合作社的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