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监(装)函[20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监理总站(站、处、所、总队),各有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各有关检测仪器、设备生产企业: 根据2008年农业部市场信息司有关农业行业标准制定计划要求,我站承担并组织起草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请各省农机监理机构组织有关地、县(市)基层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进行讨论,结合注册登记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请各有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和各有关检测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对照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于2008年11月15日前将提出的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我站监理装备处。 联系单位: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监理装备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 邮政编码:100079 联 系 人:王超(Email:agriwang@163.com) 电 话:010-67634169 传 真:010-67634178 附件: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征求意见稿)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表》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